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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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乌丸

日期:2018-12-10 12:53:49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1021561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所在地区:河南
  • 剂型:丸剂
  • 规格:----
  • 生产地址:河南省长垣县宏力大道与纬十路交叉口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3-10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3052000274

品牌

明康

相关疾病

肝肾两虚,耳鸣,肾虚,眩晕,耳鸣,耳鸣

适应症

补肝肾,强筋骨,乌须发。用于肝肾两虚,头晕目花,耳鸣,腰痠肢麻,须发早白。

不良反应

1.消化系统:食欲不振、尿黄、目黄、皮肤黄染等表现,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。
2.皮肤及其附件:皮疹。
3.全身性:乏力。

禁忌

忌不易消化食物。

注意事项

1.忌不易消化食物。
2.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。
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6g*10袋/盒

类型

OTC甲类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36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儿童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老人用药

尚不明确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过量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药物毒理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药代动力学
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贮藏

密封。

用法用量

口服。一次6克,一日2次。

性状

本品为黑色水蜜丸;味甜、微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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